湖北省长江质量奖(以下简称“长江质量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我省具有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包括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长江质量奖的评定标准主要参照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评定标准制订,适用于农业、制造业(含建筑业)、服务业等。长江质量奖为年度奖,原则上每年获得长江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3家。对入围候选企业或组织,可设置一定数量的长江质量奖提名奖。
对获得长江质量奖的企业,省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允许使用"长江质量奖"质量标志,列入重点打假保名优范围。同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将通过表彰大会、经验介绍等形式大力宣传获奖企业的成功经验。